皖人社发〔2019〕5号
各市、省直管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有关省属国有企业:
现将《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