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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强省建设实施纲要出台

 省委、省政府日前正式出台《文化强省建设实施纲要》,明确了文化强省建设战略目标、建设路径、重大行动和保障措施,是贯彻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和省委九届三次全会精神、打造充满活力的文化强省的纲领性文件。
        《纲要》确定了文化强省建设主要目标:到2016年,信用安徽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各文化艺术门类在国家级奖项评比中位次大幅前移,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走在中西部前列,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超过5%、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文化创新体系初步建立,努力造就50名“安徽省文化名家”、200名“六个一批”拔尖人才和150名青年文化英才。到2020年,努力建成文化凝聚力和引领力、文化事业服务力和产业竞争力、文化发展保障力强的文化强省,走出一条符合科学发展要求、体现时代特征、具有徽风皖韵的文化强省建设之路。
 
        为确保文化强省建设目标实现,《纲要》明确了“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巩固共同思想基础”、“提升科学文化素质,塑造安徽人文环境”、“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培育国民经济支柱产业”、“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充分激发文化发展活力”、“促进文化科技融合,切实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六大建设路径,细化了公民素质提升、文化精品繁荣、文化服务惠民、文化产业跨越、文化品牌打造、文化科技创新、对外文化拓展和文化人才建设八大专项行动。
 
        《纲要》还强化了文化强省建设的保障措施,重点包括:保证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到2016年,全省人均文化事业费力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制定完善文化强省建设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等。 《纲要》还从税收优惠、用地支持、金融支持等方面细化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如,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文化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额度在200万元以内且符合贴息条件的,由财政部门按照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支持,贴息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各负担一半。